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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美成果 | 胡译文: 尊古复礼 蓝田吕氏家族墓的墓园布局与丧葬实践
来源: 创作研究 时间:

尊古复礼:

蓝田吕氏家族墓的墓园布局与丧葬实践

 

 

胡译文

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馆员

 

 

 

本文系中央美术学院自主科研项目

“北宋士大夫古器物的研究与实践:以陕西蓝田吕氏家族墓为中心”

(项目编号:20KYYB011)阶段性成果

 

 

故宫博物院院刊


本文摘要:本文以北宋蓝田吕氏家族墓为中心,参照同时期其他家族墓和关中地区葬俗传统,剖析蓝田吕氏在墓园布局、墓葬排列和具体设置上的诸多特别之处,尝试揭示这些现象背后的思想观念,分析吕氏如何在丧葬实践中践行古礼。作者认为,蓝田吕氏在墓前设祭祀建筑,应源于汉代以来墓祭的礼仪传统,这一做法在北宋中后期的部分文人间已经出现;在墓葬排列上以嫡长子为中心的布局方式,源于周礼中的昭穆制、宗子法及祔葬的观念,而竖穴土洞墓等一系列葬制亦体现出明显的复古倾向。蓝田吕氏的丧葬实践较为严格地践行古礼,为其实现复古理想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 蓝田吕氏家族墓;墓地布局;丧葬实践;礼;复古


陕西蓝田吕氏家族墓营建于北宋神宗熙宁七年(1074)至徽宗政和七年(1117),是目前考古发现保存最完整的士大夫家族墓园。墓园主人的特殊身份使该墓备受学界关注,墓园从选址、布局到具体的墓葬排列和形制,十分规整讲究,充分体现了蓝田吕氏尊古复礼的思想。


1

墓园布局与墓地祭祀建筑

 

陕西蓝田依山傍水,东邻秦岭,西邻骊山,南面灞河,北依临潼山,自古为地理位置优越的富庶之地。吕氏家族墓园位于蓝田县三里镇五里头村,坐东北朝西南。园内建有祭祀建筑、神道、石刻、兆沟等,北部为家族墓群。整个墓园北宽南窄,东西两边略收,平面呈倒置的酒瓶状(图1),地势为东北高、西南低,即祭祀建筑所处地势较低,向墓群区逐步升高。神道和祭祀建筑位于整个墓园中轴线上,墓葬群沿中轴线对称分布,排列规律。那么,墓旁建祭祀建筑的方式在北宋是否流行呢?



图1/蓝田吕氏家族墓园平面图

 

北宋与蓝田吕氏家族身份相当的有安阳韩琦家族和洛阳富弼家族,其中韩琦家族墓规格最高。据文献记载,韩琦墓由朝廷出资修建,宋神宗赐有《神道碑》,但因曾遭破坏,目前可见的韩琦和富弼家族墓园并不完整。仅从考古发掘成果来看,未见墓前祭祀建筑,其中韩琦家族墓上建筑有一处照壁遗址和拜殿基址。

北宋司马光家族墓虽未经正规系统考古发掘,但据记载和调查,神道、神道碑等尚存,墓东侧置余庆禅院,因而推测墓园原有祭祀建筑。蓝田吕氏家族墓发掘报告从墓园选址、布局、墓葬群排列等角度将司马氏家族墓园和蓝田吕氏墓园进行对比,发现其中祭祀建筑的设置是两家族墓园的共同要素。可见,北宋墓园中建祭祀建筑虽非定制,但应有依据。

在结束了“人鬼皆失其序”和“先王之制度文章扫地而尽”的五代乱世局面后,宋王朝亟待重建礼乐制度、回归先王之制。宋太祖开始即“治定功成,制礼作乐”,先后编纂《开宝通礼》200卷、《通礼义纂》100卷、《太常因革礼》100卷等,另自建隆讫崇宁,北宋六次改乐。全面系统的礼乐建设开始于仁宗朝,这一时期皇家主持编纂礼乐典籍,为皇家礼仪、祭祀活动提供参照,设立祭祀祖先的家庙即是复先王之制的重要一环。

北宋时期群臣许立家庙,庆历元年(1041)仁宗诏:“功臣不限品数,赐私门立戟,文武臣僚许立家庙。”继而朝廷制定了群臣立家庙的方案,包括不同品阶官员家庙的建制。但家庙一般建于都城,“其在京师者,不得于里城及南郊御路之侧”,如文彦博仿杜佑家庙,将家庙建于西京。

宋代墓地上的祭祀建筑,考古发现南宋品官及富庶大户墓园中多有遗存,称墓祠。此类考古发现虽少见北宋者,但见于宋人文集。陆佃在《永慕亭记》中记,熙宁三年,其友陈泽民葬其亲于州南龙塘之原,“而屋其墓之南向,以致孝飨,而命之曰‘永慕之亭’”;再如程颐曾提倡:“既有墓祭,则祠堂之类,亦且为之可也。”陆佃文中的“永慕亭”和程颐提倡的“祠堂”,应为墓地的祭祀建筑,虽不知此类建筑在北宋中后期是否流行,但至少并非罕见。

蓝田吕氏墓园中的祭祀建筑始建于北宋。根据考古发掘,祭祀建筑遗址自上至下共有九层叠压,主要建筑遗址11座,遗址中出土的瓷片、陶片、建筑构件以及铜、铁钱最早为北宋时期,其中F11房址应是熙宁七年前后与墓园同时建成的最早期祭祀建筑遗址主殿,后毁于火,北宋晚期在原位上重建(F10),经复原为面阔16.15米的五开间建筑。由此可知,吕氏建立墓园之初就建造了祭祀建筑。那么,吕氏这一做法是出于怎样的考虑,又源于何时的传统呢?

商周以来祭和葬有着严格的区分,宗庙是祭祀活动的重要场所,一般位于都城内,而墓葬则是埋葬死者的居所,往往建于郊外。但据考古发现,商周时期已出现墓上建筑,应为享堂。也就是说,墓与庙毗邻建造,而不再完全分野于郊与城,这一发现对汉代以来“古不墓祭”的观念提出挑战。先秦时期是否已出现“墓祭”,自汉代以来就有分歧,杨宽和杨鸿勋曾就此有过争论。二人均认同先秦时期已有墓上建筑,只是就墓上建筑的性质是“寝”还是“享堂”有不同意见,杨宽主要依据文献,而杨鸿勋则以考古发掘为论据,认为先秦时期墓上建筑用于祭祀,尤其战国中山王墓的《兆域图》上明确自名为“堂”,更是有力证明。

汉代已有墓上祭祀建筑称祠堂,这一点学界基本无异议。关于汉代墓上祠堂遗存,信立祥有详细论述。当然,在没有科学考古发掘的宋代,蓝田吕氏无法像今人一样看到这些墓上祭祀建筑实物,他们的古代知识主要来源于文献和当时偶然发现的墓葬盗掘品。在记述先秦礼制活动的文献中有关墓祭的记载很少,《周礼·春官·冢人》记述“凡祭墓为尸”,杨宽曾引用郑玄、贾公彦、孔颖达等人对此句之注疏,认为古代礼制只在墓旁祭祀地神,没有祭祀墓主。蓝田四吕深愔古礼,对于古代礼书多有钻研。《宋史·艺文志》收录郑玄《古礼注》17卷、《周礼注》12卷、《礼记注》20卷、《礼记月令注》1卷等,孔颖达《正义》14卷、《礼记正义》70卷、贾公彦《仪礼疏》50卷、《礼记疏》50卷、《周礼疏》50卷,以上礼书想必四吕都曾研读,因此对于汉唐礼学家“凡祭墓为尸”的注疏应该并不陌生。司马光《资治通鉴》“熹平元年”记事中引用蔡邕“古不墓祭”的看法,蔡邕曾在《独断》中提出:“古不墓祭,至秦始皇出寝,起之于墓侧,汉因而不改。”即自秦始皇开始墓旁建寝。一般认为,陵墓祭祀始于东汉明帝举行的上陵礼,如赵翼曾指出:“盖又因上陵之制,士大夫仿之皆立祠堂于墓所,庶人之家不能立祠,则祭于墓,相习成俗也。”朱熹亦曾提到:“墓祭非古,虽周礼有‘墓人为尸’之文,或是初间祭后土,亦未可知。”这一观点明显受到了贾公彦和孔颖达注疏的影响。至于吕氏是否认同“古不墓祭”的观念,根据现有材料无法推断,但至少可以肯定的是,在北宋文人知识系统中,汉代已经流行墓祭,且已有在墓所建祠堂的实例,正如司马光所称,“汉世公卿贵人多建祠堂于墓所,在都邑则鲜焉”。根据朱熹的记载,“今风俗(墓祭)皆然,亦无大害,国家不免亦十月上陵”,可知至迟在南宋时期,墓旁祭祀已成风俗。

那么,对于蓝田吕氏来说,“士祭其先”,这一时期的北宋士大夫多仿唐制,将祭祀祖先的宗庙立于京师,到了朱熹时代的南宋,墓旁祭祀建筑已十分流行,而吕氏家族墓所处的北宋中后期,正值转折的关键期。蓝田吕氏选择在墓旁建祭祀建筑,或与前文司马光所述“汉世公卿贵人多建祠堂于墓所”有关,且蓝田吕氏家族墓和司马光家族墓为目前仅见在墓地建祭祀建筑的北宋实例。无论墓祭产生于商周还是汉,对于北宋人,均属于“古”的范畴,而在墓前建祭祀建筑,亦是吕氏身体力行复古实践的重要方式。


2

墓葬排列与昭穆制和宗子法

 

蓝田吕氏墓葬群位于墓园北部正中,即神道中轴线的延长线上,并按照中轴线规律分布吕氏嫡系家族成员五代人共29座墓(图2),其中20座成人墓葬,9座未成年人墓葬,自南向北横向分为4排,辈分明确、长幼有序。所有墓葬均为竖穴土洞墓,有单室、双室和多室几种形制。



图2/蓝田吕氏家族墓园墓葬分布平面图

 

据吕通墓志,吕氏上世皆葬于河南新乡,因从吕蕡开始宦学于秦,故吕通于嘉祐六年(1061)首葬于蓝田县玉山乡李村之原。又据吕蕡墓志,他曾嘱咐后人选址蓝田太尉原营建家族墓园。因此自吕蕡熙宁七年(1074)去世开始,吕氏家族成员死后均安葬于太尉原,而此前下葬的家族成员,如吕通、吕英以及大字辈成员早夭者吕大章、吕大受和吕大观,均于熙宁七年迁葬于此。

墓主辈分由高至低南北排列,长辈居南,子孙辈居北,由南向北依次为祖辈、父辈、大字辈和山字辈。M8吕通夫妇墓位于中轴线正中,同位于中轴线居其后的分别为M9吕英夫妇墓和M12吕大圭夫妇墓,吕英为吕通嫡长子,吕大圭为吕英嫡长子,显然蓝田吕氏将家族始祖和嫡长子葬在中轴线上。从文献记载和墓志来看,无论从官阶还是学术影响上均为吕蕡一支显贵,但显然吕氏遵循以长子长孙为中心,突出嫡长子的大宗思想。

横排上,第二排和第三排以嫡长子为中心,以左(东)为上,按照长幼顺序左右交互排列,如吕大忠为吕蕡长子,其墓葬毗邻吕大圭墓东侧,吕大防为吕蕡次子,其墓毗邻吕大圭墓西侧,大钧、大临、大观、大雅以此类推。第四排则呈现出明确的父子继承关系,子在父后,发掘报告认为大字辈成员子嗣均为单传是造成这一局面的直接原因。

另有一些尺寸较小的墓葬,不在四排的主线上,而位于前三排墓葬侧后方,这些墓均为早夭或未成年者,如吕大章和吕大受为吕通孙,二人葬于吕通墓东侧稍后;吕汴、吕岷老分别为吕大忠和吕大防殇子,皆葬于祖父吕蕡墓后东侧;吕兴伯和吕郑十七均为吕大雅子,祔葬于吕英墓后东侧;吕麟为吕义山子,葬于吕大钧墓后东侧。早夭女子则葬于祖父墓后西侧,如吕义山早夭二女、吕锡山女吕文娘分别葬于祖父吕大钧和吕大忠墓后西侧。

总体来看,吕氏墓葬群的排列呈现出:以长子长孙为中轴对称布局,由南向北按辈分由高至低排列,各辈不同排;前三排以长房嫡长子为核心、遵“左”为上;祔葬者按男女分别葬于祖父墓后左右等特征,整体上排列清晰,秩序严谨。这种墓地布局方式在北宋士大夫墓葬中处于怎样的位置,其背后又有着怎样的思想来源和丧葬观念呢。


2.1

不同的声音:五音姓利说

 

根据考古发掘,北宋时期士大夫家族常以“五音姓利说”规划墓地,正是吕蕡墓志中明确反对的“訹术家五姓语及浮图氏之斋荐者”,也侧面反映出“五音姓利”在当时的流行。“五音姓利”是根据音韵将各个姓氏分别归属于宫、商、角、徵、羽五姓,再与五行生克相联系,用以推断阴阳二宅建造的方位吉凶。宋代皇陵的布局也受到五音姓利说的影响。



图3/韩琦家族墓地平面图

 

北宋墓葬采用“五音姓利说”建造者可见于白沙宋墓和韩琦家族墓等,以韩琦家族墓地为例,该墓群共有5座砖(石)墓,分为2组(图3),西侧一组M1葬韩琦和安国夫人崔氏,M3和M2东西并列,位于M1西南,分别葬韩琦长子韩忠彦及其二夫人吕氏、韩琦次子韩端彦;东侧M4和M5一组,M4为韩琦二夫人普安郡太君崔氏之墓,M5墓主不明,但应与M4墓主身份接近。5座墓葬根据五音姓利的原则规划,M1为壬穴,M3和M2分别为庚穴和外庚穴,M5为壬穴,M4为庚穴。

然而,不仅吕蕡,当时虔心礼学的儒学家也多对这种地理之书以阴阳术数规划墓地的行为颇有微词,如司马光就明确反对当时葬者“不厚于古,而拘于阴阳禁忌”,指出“阴阳家立邪说以惑众,为世患,于丧家尤甚”。程颐也曾说道五姓没有古礼依据:“五姓之说,验诸经典,本无证据,古阴阳书亦无此说,直是野俗相传,竟无所出之处。”并明确指出:“世间术数多,惟地理之书最无义理。”崇礼的儒学家们多提倡以昭穆之法规划墓葬,如程颐曾自述其家自祖父以后只用昭穆法,并著有《葬说》,详述葬地之说与昭穆之法。而蓝田吕氏墓葬,正是昭穆法运用于墓葬具体实践的典型例证。


2.2

儒家复古者:昭穆之制与宗子法

 

从历史文献记载来看,昭穆制度为先秦宗庙制度的重要原则,古礼“莫重于祭”,如《礼记·祭统》记:“夫祭有昭穆,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郑玄注《周礼·春官·小宗伯》“辨庙祧之昭穆”云:“祧,迁主所藏之庙,自始祖之后,父曰昭,子曰穆。”可见昭穆之制为古代礼制尊卑秩序的重要规范,汉唐以来礼学家对周礼宗庙昭穆之制研究不断,并依此制定当代天子以至诸侯的宗庙制度和祭祀之法。北宋时期,从太祖太宗开始,直到徽宗都曾多次商议庙制,详定当代皇帝的昭穆次第,正所谓“稽用古礼,著之祀典”。

除宗庙制度外,昭穆法同时用于墓葬制度,具体而言,主要用于周代公墓中。《周礼正义》记:“冢人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而为之图,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为左右。”又“凡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士居后,各以其族”,郑玄分别注曰:“昭居左,穆居右,夹处东西。”“子孙各就其所出王,以尊卑处其前后,而亦併昭穆。”《周礼》大体勾勒出周代君王、诸侯之公墓按尊卑以昭穆为制规划,先为兆域之图。尽管今天考古发掘的周代墓葬尚未见到《周礼》记载中的整齐布局,未发现以昭穆为序的确证,但就北宋儒家学者而言,当时能看到的周代墓葬实例十分有限,他们关于周代的知识主要来源于文本,而《周礼》所记周人墓地采用昭穆之制,应正是北宋复古尊礼的儒家学者重拾昭穆之法规划墓地的直接动因。宋人从选址到墓地布局制定出一套理论,今日可见者有司马光的《葬论》《书仪》和程颐的《葬说》等。

选址上,虽吉地也为儒家学者首要关切之事,但他们并不以阴阳术数择地,正如司马光称,“其吉凶尔,非若今阴阳家相其山岗风水也”,“但风顺地厚处足矣”。程颐也曾道,“卜其地之美恶也,非阴阳家所谓祸福者也”,“地之美者……土色之光润,草木之茂盛”,有五患不得不慎,即“须使异日不为道路,不为城郭,不为沟池,不为贵势所夺,不为耕犁所及”。可见,在儒家学者看来,地之美在于其自然优渥而非风水阴阳。吕氏选址蓝田太尉原,或正因其依山傍水、地势平易之自然富庶。



图4/程颐《葬说》所载下穴昭穆图

图5/穴四和穴五下移后的下穴昭穆图

 

墓地布局上,程颐《葬说》明确指出:“葬之穴,尊者居中,左昭右穆而次后,则或东或西,亦左右相对而启穴也。”书中绘有《下穴昭穆图》(图4)以图解文字,该图标示出以穴一为中心,穴二和三对称于左右,又左侧标有图注“第四穴或此下”,可推测第四穴也可以位于艮、寅之间,即穴二西侧,而根据对称原则,穴五亦可位于戌、乾之间,即穴三东侧(图5)。吕大临曾拜于程颐门下,二程思想对于吕氏的影响自不必说。从已发掘的吕氏家族墓葬布局的排列方式来看,更是程颐所释昭穆葬法的具体实践,如祖辈吕通为尊者,故吕通墓居中,位于整个墓群中轴线的最南端,并以此为中心,第二、三排同辈墓左右交替排列。大字辈年纪最长者吕大忠之墓列于吕大圭墓东侧,正与《下穴昭穆图》中穴二位于穴一东侧相同。而位于穴一正南端的券台,或代表祭祀建筑,吕氏墓群最南端正是其墓前祭祀建筑所在。唯一不同的是,《下穴昭穆图》中尊穴位于最北,穴四、五、六、七两两一组依次向南排列,而吕氏墓葬群中尊穴M8吕通墓位于整个墓葬区最南,子孙辈依昭穆法依次向北排列。这一矛盾,或有其特殊原因。

墓群中轴线上所葬者分别为吕通、吕英和吕大圭,吕英为吕通长子,且较吕蕡年龄稍长,葬于其父正后方自是理所当然;吕大圭虽为吕英长子,但在大字辈兄弟中年龄位列第四,吕大忠年龄最长,但显然吕氏在排列墓位时并非按照年龄长幼或显贵,而是依据宗法之嫡长子,因此吕大圭位于整个墓群的中轴线上,而非大字辈年龄最长者吕大忠,这也正是古礼宗子法的具体体现。

宗子法为周代礼制的核心,北宋时期礼学家张载主张立宗子法。张载说,“管摄天下人心,收宗族,厚风俗,使人不忘本,须是明谱系世族与立宗子法”,“宗法若立,则人人各知来处,朝廷大有所益”,并进一步指出,宗者,“以己之旁亲兄弟来宗己”,“宗之相承固理也,及旁支昌大,则须是却为宗主”,“以适长为大宗”,即以嫡长子为宗主的大宗,但他并不排斥小宗。吕大临从学于张载,也力倡宗子法,曾与其兄吕大防合撰《吕氏家祭礼》,惜该书已不存。

许雅惠援引《事林广记·大宗小宗图说》中收录的《家祭礼》一段:“古者小宗有四,有继祢之宗,继祖之宗,继曾祖之宗,继高祖之宗,所以主祭祀而统族,后世宗法既废,散无所统,祭祀之礼,家自行之,支子不能不祭,祭不必告于宗子,今宗法虽未易复,而宗子主祭之义,略可举行,宗子为士,庶子为大夫以上,牲祭于宗子之家,故今议家庙,虽因支子而立,亦宗子主其祭,而用其支子命数,所得之礼可合礼意。”该文强调了宗子主祭的角色,虽然吕氏家庙因支子显贵而立,但仍由宗子主持祭祀,以合乎礼意。

吕大临曾在《蓝田礼记说》中指出:“宗子法久不行,今虽士大夫,亦无收族之法,欲约小宗之法,且许士大夫家行之,与异宫同财,有余则归,不足则取,及昏冠丧祭必告,皆今可行,仍似古法,详立条制,使之遵行,以为睦宗之道,亦无所害于今法,可以渐消析居争竞之丑,所补当不细矣。”蓝田四吕为吕氏家族墓园建造的主体力量,宗子法久不行,大宗之法已不传,因此吕大临提出“欲约小宗之法”,且以嫡长子为主祭的宗法思想,正可见于吕氏墓园规划的具体实践中。另外,乡约亦是宗法思想和制度的重要体现,正如张载在《宗法》中倡导的“严宗庙,合族属”,而吕大钧曾撰有《吕氏乡约乡仪》,并讲会《乡约》,使得关中风俗为之一变,这正是吕氏践行宗子法的另一具体实践。

吕氏墓地中,部分墓葬侧后方有祔葬。吕大临曾在《礼记解》中提到,“礼之祔祭,各以昭穆之班,祔于其祖”,应也适用于祔葬。关于祔葬,《礼记·丧服小记》记:“祔葬者不筮宅,士大夫不得祔于诸侯,祔于诸祖父之为士大夫者。”郑玄注“祔葬,谓葬于祖之旁也”,孔颖达疏,“礼,孙死祔祖”,并进一步罗列出祔葬者类别:“殇与无后者,女女子未嫁而死者,出而归者,未庙见而归葬者”,依此比对,吕兴伯、吕郑十七、吕岷老、吕汴等未成年人的九座墓,墓主均为殇子;吕大章和吕大受虽成年但无后,因此与同为早卒但有子嗣的吕大观的墓葬位列不同;吕倩容虽已许嫁但未嫁而亡,因此这些成员的墓葬遵循古制皆祔葬于祖父旁。


3

竖穴土洞墓和木质棺椁的使用

 


图6/吕大雅墓结构

 

蓝田吕氏29座墓均为竖穴土洞墓(图6),由竖穴墓道、封门、土洞墓室、壁龛组成。墓道位于墓室最南端,东西两壁各设踏窝一列,墓室位于北端,与《礼记·檀弓下》“葬于北方,北首,三代之达礼也,之幽之故也”所记三代墓葬坐北朝南的方位一致。墓室有单室、双室和三室三种,后两者一般以生土隔梁分界,墓室下挖较深,底部据现地表多在十几米以上,深者达十五米以上。墓室一般设有壁龛,墓志放置于龛内。吕氏成员均使用木质棺椁,棺椁一般南北向放置,基本已朽成灰状。从现存痕迹看,墓主多为仰身直肢葬,部分为屈肢葬。整体上看,竖穴土洞墓和木棺椁的使用,是蓝田吕氏墓葬的突出特征。

关中地区部分唐墓使用土洞形制,分为单室方形土洞墓和单室长方形土洞墓,主要为五品以下品官或庶人的墓制,其中长方形土洞墓在玄宗以后即756年至907年才开始为品官使用。但这些土洞墓多设有斜坡墓道,并使用砖棺床,与蓝田吕氏墓葬的竖穴和使用的木棺椁完全不同。


进入北宋,中原北方地区常见有小型土洞墓,早期北方土洞墓的使用者主要有一些品官、城市平民、农村的自耕农和儒生等社会上较有地位的人。关中地区北宋品官墓常使用竖穴土洞,如西安市长乐东路发现的吕远墓(964)为竖穴土洞墓,墓道四壁竖直,平面呈梯形,东壁南壁交接处挖交替踏窝;西安长安区郭杜镇李唐后裔李保枢墓(1019)和李璟夫人宋氏墓(1086)为竖穴墓道土洞墓,侧壁或后壁开龛放置墓志,延续唐代遗风;西安西郊热电厂北宋淳于光墓(1034)为竖穴土洞墓;西安北宋范天佑墓(1049年去世,1075年安葬)为坐东朝西的竖穴墓道单室土洞墓,但因腐朽严重,葬具葬式不详;另西安湖滨花园小区七座宋墓、西安南郊孟村九座宋墓均为竖穴土洞墓,但随葬品很少,墓主信息不详。新近考古发掘的西安北宋孟氏家族墓统一埋葬于宣和五年(1123),五座墓葬均为竖穴土洞墓,墓道东西两壁设踏窝,葬具为木棺。孟氏家族墓在墓葬形制、墓道布局、葬具、随葬品等诸多方面与吕氏家族墓十分相似。

根据考古发掘,新石器时代的墓葬一般为竖穴式土坑,商周墓葬普遍流行竖穴土坑墓,使用木质棺椁,周代的棺椁制度有着严格的等级。吕大临曾引程颐《葬说》:“葬,须为坎室为安。”司马光《书仪·穿圹》记载了宋代墓葬的两种类型:“葬有二法,有穿地直下为圹置柩,以土实之者;有先凿埏道,旁穿土室,撺柩于其中者,临时从宜。”其中“穿地直下为圹置柩,以土实之者”即为竖穴土洞墓,且他明确指出:“古者皆直下为圹,而上实以土也。”尽管从今天考古发掘来看,竖穴土洞墓与商周时流行的竖穴土坑墓存在一定差异,但在北宋人看来,“直下为圹,上实以土”的形制即为古制。而司马光提到的另一种“先凿埏道,旁穿土室”之葬法,为北宋时期十分流行的斜坡墓道墓,此类墓多为砖砌,等级高者甚至用石质,如司马光所说“或以石、或以砖为葬,仅令容柩,以石盖之”。相比之下,蓝田吕氏使用竖穴土洞墓,而非当时流行且更符合其家族身份的砖室墓,应有其特殊目的,且同时使用此类墓制的墓葬往往还随葬有仿古器,如西安北宋孟氏家族墓。由此可见,关中地区使用竖穴土洞墓有其地域传统,整体上呈现出复古的倾向,符合关中士人研学古礼的地域学风,但综合墓向、葬具、随葬品等多种因素来看,吕氏家族墓无疑是最为完备和深入者,呈现出对古代执着的敬意与追忆。

蓝田吕氏使用的木质棺椁,亦是周制墓葬的重要特征。《礼记》中详细记载了周代棺椁之制,其中涉及材质部分提到:“君松椁,大夫柏椁,士杂木椁。”柏椁和松椁皆用松柏之心,即所谓“黄肠”,为周制天子诸侯的葬具形制,士则多以木椁,目前的考古发掘大体印证了这一记载。因此即便从未见过今天考古发掘成果中商周墓地的北宋人,亦可通过文献记载了解周代的丧葬之制。当然,北宋时期盗墓猖獗,古代墓葬不断被发现,当时可见的很多古器物都出自墓葬,如张邦基《墨庄漫录》记载政和年间发现比干墓,并得墓中玉、铜器,赵希鹄《洞天清禄集》记载浙江晋塚所得古器、舂陵塚得古镜。这些频出的古代墓葬不仅使得古物重见于日,更为时人提供了诸多了解古代丧葬礼制的实物证据。除此之外,商周以来墓主人尸体多为仰身直肢,战国以后,黄河流域诸国不同程度上流行屈肢葬,吕氏家族墓目前可见尸骨的墓主多为仰身直肢或屈肢葬,基本延续周以来的葬制。



图7/吕大临墓剖面图

 

此外,从墓底据地表高度来看,吕氏家族墓大多埋葬较深,且吕大圭、吕大忠和吕大临三人墓均设置空穴,其中吕大临墓设置两重空穴(图7),作为防盗的重要措施。防盗是宋人建造墓葬时十分注重的部分,如朱熹曾记录当时葬礼“作灰隔”以至“蝼蚁盗贼皆不能进”。另据文献,古代墓葬多埋葬较深,如司马光曾指出使用竖穴土洞墓宜狭且深:“凡穿地宜狭而深,圹中宜穿。”朱熹门人李守约曾道:“坟墓所以遭发掘者,亦阴阳家之说有以启之,盖凡发掘者,皆以葬浅之故,若深一二丈,自无此患,古礼葬亦许深。”可见在宋人看来,古代墓葬埋葬较深,以防盗掘之患。因此,吕氏墓的这一做法,既为防盗,更为复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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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蓝田吕氏的复古主张产生于北宋复追三代礼乐的时代背景之下,但相比于皇家侧重政治制度的礼乐建设,作为士大夫的蓝田吕氏在尊古复礼上有着不同的面向和特性。仅就吕氏家族墓而言,无论从墓园的整体布局还是墓葬群的排列,先秦古礼为其主要的思想来源,尤其在家族成员墓葬规划的具体实践中遵照周礼的昭穆、宗子之法和祔葬观念,虽小有出入,但大体切合。竖穴土洞墓和木质棺椁的使用,既有地域传统,亦是其家族深愔古礼、一本于古的具体体现,正如吕大钧夫人种氏墓志所记:“凡丧、祭、冠、婚至于乡饮,相见之仪,莫不推明讲习,可以想见古风,关中士大夫纷纷仿效。”蓝田吕氏将古礼推行到实践层面,不仅著书言说,更身体力行,严格践行,这与吕氏仿古器实践中诸多似古非古的现象完全不同,关于后一问题将另辟专文讨论。吕氏复古实践中,丧葬实践和古器物实践之间的差异呈现出不再单一且更为真实、丰富的蓝田吕氏,为我们展现了吕氏复古实践的不同层次和不同面向,也为审视北宋复古文化的多样性提供了重要视角。

 

原文参见胡译文:《尊古复礼—蓝田吕氏家族墓的墓园布局与丧葬实践》,《故宫博物院院刊》2022年第3期。

 

 

主编:郭丽

编辑:吴晶莹

版面编辑:谷欢

供稿:科研处科研成果推广中心

来源:美术遗产微信公众号(cafa_herit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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